馬來西亞籍劉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他透過Telegram被招募,約定日薪3000元及提領金額1%報酬。劉男於去年6月29日至7月11日間,密集提領30名被害人共超過200萬元贓款。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其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刑滿後驅逐出境,並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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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crime
  • 原文日期:6月29日 /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