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插角里長劉添財去年擅自提供里民土地,供營造商傾倒廢瀝青並收取4萬元報酬。新北地院日前宣判,審酌劉添財坦承犯行且土地已恢復原狀,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根據判決書,立向營造公司負責人朱女承包三峽路面改善工程,指派王男擔任現場負責人。工程行林男提議將瀝青刨除料堆置在山上空地,王男找上劉添財協助,劉未經同意擅自提供土地,並收取4萬元報酬。朱女、王男去年11月指揮工人傾倒瀝青,林男駕駛怪手壓平。此外,劉添財還要求將瀝青傾倒在插角里某處道路協助鋪平,立向公司以此非法處理約349立方公尺瀝青,省去清運費逾18萬元。法官指出,劉身為里長應恪遵法令,竟為圖私利,與朱、王、林共同非法傾倒廢棄物。考量4人坦承犯行且土地已恢復原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4人皆獲緩刑4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立向營造公司被科處2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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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crime
- 相關組織:立向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