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中州科技大學(現已停辦)誘騙烏干達外籍生來台淪學工案,學務長柴鈁武一審被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判5年6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二審宣判原判決撤銷,改判3年6月,可上訴。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民國108年間中州科大學務長兼國際中心主任柴鈁武、推廣教育中心主任藍素鈴與人力仲介業者陳男等人,以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佯稱校方可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卻隱瞞學生來台仍須負擔必要生活費用,且無法保證工作機會。16名留學生抵台後,校方透過人力仲介,讓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的留學生被迫超時或夜間工作,淪為勞動剝削。111年1月案情被揭露,檢方介入偵辦。彰化地院一審判決柴鈁武5年6月、藍素鈴5年、陳男2年。案經上訴,二審改判柴鈁武3年6月、藍素鈴4年、陳男1年6月。(編輯:陳清芳)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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