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賴于榛台北25日電)鳳梨釋迦的銷售議題近期引發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表示,中國大陸市場變動性高且風險大,農民需要可長期合作的貿易夥伴,才能穩定發展與收益,因此政府將持續輔導農民開拓穩定市場。
台東縣縣長饒慶鈴日前透過預錄影片參與海峽論壇,陸委會原擬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請內政部查處,饒慶鈴則以鳳梨釋迦95%以上銷往中國為由,為鳳梨釋迦請命。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對此表示,台灣人幾乎不吃鳳梨釋迦,其產量高度依賴中國大陸採購,完全受制於人,此番言論引發外界熱議。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行政院今日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媒體詢問農業部至今是否仍鼓勵鳳梨釋迦廢園轉作,以及梁文傑的發言是否失言。李慧芝回應,梁文傑已對此做過充分說明,並向感到不適的農民及喜愛鳳梨釋迦的民眾致歉。
李慧芝重申,中國大陸市場變動性高且風險大,包括鳳梨釋迦、鳳梨、石斑魚等過去都曾遭中國大陸突然禁止輸入,農民需要長期可信賴、可合作的貿易夥伴,才能穩定農業發展與農民收益,因此政府將持續輔導農民開拓穩定市場,這才是真正對農民有利、對台灣農業發展有助益的方式。
農業部次長黃昭欽補充說明,農民需要長期穩定的市場,因此自民國111年起,農業部持續協助調整產業結構,透過多元方式輔導農民,包括外銷獎勵、多元通路行銷、多元加工、廢園轉作、農作物保險理賠等,避免因市場縮減或不可預期的開放等「忽大忽小」因素,損害農民權益。
關於鳳梨釋迦廢園轉作的成果,黃昭欽表示,此計畫將持續至115年,自111年至114年,已累計輔導廢園556公頃。
此外,媒體詢問,中國大陸日前舉辦海峽論壇,台灣有5個農業團體與中國大陸簽約,陸委會要求農業部查處的進度為何。黃昭欽回應,若兩岸企業間有正常的交往合作,農業部持鼓勵態度;但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對於與具有政治目的的機關、團體簽約部分,將依法辦理,目前已要求相關團體說明,但尚未收到回覆。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團體進行任何形式合作行為。也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進行涉及政治性內容的合作行為。(編輯:黃國倫)1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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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治
- 相關組織:行政院 / 陸委會 /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