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6日電)新北永和分局偵查佐日前聚餐飲酒,返家休息後又騎車出門買宵夜,途中違規遭攔查卻拒酒測遭罰18萬元。分局嚴懲,將他記1大過、改調行政職,分局長為督導不周致歉並自請處分。
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今天說明,偵查隊馮姓偵查佐3日晚間與同事聚餐飲酒後,晚間10時許搭計程車返家,隨後在11時許騎機車外出買宵夜,行經中和區安樂路段因交通違規遭攔查,馮姓偵查佐拒絕酒測,執勤員警依規製單告發,開立新台幣18萬元罰單。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永和分局表示,分局獲報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針對馮姓偵查佐嚴重影響警譽行為,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單位。此外,對於所屬員警發生嚴重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宣導防制仍有疏漏,分局長蔣叔君深表歉意,已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
永和分局強調,本次事件雖為個人操守不當,但分局責無旁貸,除將持續強化教育訓練與法治觀念宣導外,並落實主管督導考核責任,絕不容許酒駕情事再次發生。(編輯:李淑華)1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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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交通違規
- 相關組織:新北市警察局 / 永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