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洪學廣 高雄9日電)高雄三民區昨天下午發生肇逃案,6歲蔡姓女童穿越馬路時,遭林姓女子駕車輾過雙腿,女童雙腿骨折送醫。警方初判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女童未依規定穿越,詳細肇責待釐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今天指出,6歲蔡姓女童昨天下午近5時步行穿越馬路時,遭63歲林女開車沿十全一路東往西行駛撞上輾過,女童雙腿骨折送醫救治,但林女卻未停下查看,直接離開現場。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6
6歲蔡姓女童
63
63歲林女
3000新台幣
新台幣3000元以上
9000新台幣
9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獲報後在1小時循線找到林女通知到案,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初步肇因研判為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蔡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詳細肇責仍需進一步鑑定分析。至於女童家長是否疏於照顧,將通知到案釐清說明。如查證屬實,將依違反相關規定,未滿14歲未成年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行處罰。

另林女未留置現場處理,逕自逃逸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林女涉嫌違反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編輯:李亨山)1150709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交通事故
  • 相關組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 / 高雄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