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余曉涵 台北13日電)颱風巴威襲台造成部分地區出現災情,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表示,受災民眾只要出具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所開具之證明,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2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公路局指出,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若辦理汽車修護,則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實際修車日數予以減免,請民眾務必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公路局提醒,若受災車輛所有人不幸死亡,其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報廢或繳註銷牌照時,相關交通違規案件免予處罰,積欠之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亦免繳納,且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編輯:李錫璋)1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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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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