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張祈 花蓮縣15日

花蓮縣45號縣道昨日發生重大車禍,萬榮鄉公所一名陳姓約聘人員駕駛箱型車,與兩名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國小男童發生碰撞,兩名學童重傷送醫,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陳姓男子拒絕接受酒測,遭警方依法送辦。

家屬表示,12歲的楊姓少年與11歲的彭姓男童為學長學弟關係,彭姓男童為鄉內田徑選手,原本兩人皆在萬榮國小訓練。由於堰塞湖警戒導致場地封閉,因此改至明利國小自主訓練,不料途中發生車禍。

警消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因傷勢嚴重,隨即轉送至花蓮慈濟醫院治療。家屬指出,彭姓男童肋骨斷裂八根並有內出血,目前持續於加護病房觀察;楊姓少年則因內臟受損,已緊急開刀搶救。

彭姓男童家屬質疑,30多歲的陳姓男子為鄉公所約聘人員,在萬里溪堰塞湖處於黃色警戒期間,且正值上班時段,竟於午休時間酒後駕車撞傷學童,並質疑警方第一時間未強制實施酒測,僅因當事人拒絕便讓現行犯返家,處理過程顯有疏失。

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表示,事發當時陳姓駕駛坦承前一日曾飲酒,擔心體內仍有酒精殘留,因而拒絕酒測。警方依規定開立舉發單,並進行身體平衡檢測與問答程序後,允許其返家。

劉玉祥進一步說明,分局事後察覺處理不當,立即向花蓮地檢署聲請鑑定許可,於晚間9時許找到陳男並實施抽血檢測,結果未檢出酒精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劉玉祥坦承員警處理不夠周延,已啟動調查,若有疏失將予以懲處。

萬榮鄉公所表示,33歲陳姓男子為短期約聘人員,擔任行政助理工作,上任僅一個多月,聘期至11月底。事故發生時間為中午休息時間,並非執行公務期間。

萬榮鄉公所今日召開約聘人員考核會議,啟動考核程序,將依規定從嚴議處。涉案員工已主動表達協議離職意願。(編輯:龍柏安)1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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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昨日 / 1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