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郝雪卿 台中22日電)台中市南屯區工程牆面突然倒塌毀損路旁停放5輛機車,台中市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經查現場未取得拆除執照即擅自施工,依違反建築法規定勒令停工外,並開罰3.8萬元。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昨天下午2時30分許獲報,南屯區大墩七街1處工程牆面倒塌毀損路旁停放機車,警方說明,經派員到場發現,現場營造業者承包餐廳鐵皮建物拆除工程,過程中因施工不慎,導致一部分牆梁及屋頂倒塌,因而毀損5輛機車,幸無人傷亡。後續由營造業者與被害車主自行協調民事賠償事宜。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都發局表示,經查施工現場尚未領得拆除執照即擅自施工,已違反「建築法」規定;另外,未落實施工安全防護措施,也違反「建築法」規定,依法勒令停工,並分別依法裁罰,共裁處新台幣3萬8000元罰鍰。
都發局指出,獲報後隨即會同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到場勘查,要求施工單位完成現場清理、修復圍籬及加強安全防護;後續須依法補辦拆除執照,並完成施工計畫審查及申報開工程序後,始得恢復施工。(編輯:李亨山)1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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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工程事故
- 相關組織:台中市都市發展局 /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 / 結構工程技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