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吳睿騏 桃園機場30日電)桃園國際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8月1日起正式上路,航空警察局今天表示,第一、二航廈指定會面點車輛靜止逾3分鐘,系統將自動蒐證,依規定可開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隊長林威邵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桃園國際機場因出入境旅客眾多,航廈道路空間有限,違規停車情形時有所見,影響接送秩序及道路周轉效率,因此從今年1月至7月辦理宣導及系統測試,8月1日起正式進入執法階段,輔助員警取締違規停車。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3分鐘
車停逾3分鐘
1200
最高罰1200元
600
開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

林威邵指出,科技執法的範圍包括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將自動拍照、錄影蒐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

航空警察局提醒民眾,出國應提早抵達機場,接機民眾可善用各航廈停車場30分鐘內免費停車優惠,將車輛停妥後再前往接機,可避免違規受罰,同時也有助於提升機場交通安全及整體通行效率。(編輯:管中維)1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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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執法
  • 相關組織:桃園國際機場 / 航空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