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林敬殷 台北31日電)立法院會今天通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退回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條文之查照案,要求教育部更正該辦法,再送立院備查。

校園濫訴爭議不斷,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辦法(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條文),刪除匿名檢舉、增加初篩分流程序等。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82%
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比率已從過去82%
22%
大幅下降至22%

根據教育部數據顯示,新制推動預防與分流機制,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比率已從過去82%大幅下降至22%,整體投訴與濫訴案件也明顯減少。

部分教育團體並不接受,與在野黨立委聯手,要求教育部退回重新研議,或廢除校事會議。此舉也引發其他教團不滿,認為一旦退回,等於回歸舊制,恐衍生更多爭議。

教育部於今年1月將上述行政命令送立法院備查,隨即被在野黨在院會提案改為審查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27日進行審查,藍白立委最後以人數優勢、綠委退席抗議下,表決通過決議,退回辦法並要求教育部更正後再送立院備查,並於今天院會通過委員會決議。(編輯:蘇龍麒)1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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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治
  • 相關組織:立法院 /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