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陳俊華 台北7日電)民眾黨團所提公投提案,擬將罰單收入「全數」用於改善交通安全。民進黨團今天說,上午在院會提案,明定交通違規罰鍰用於交通改善的比例「不得低於50%」,卻遭藍白否決未列入討論事項,質疑該公投案目的就是政治操作。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6月26日在立法院會提出公投提案,擬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依朝野黨團共識,該提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50%
不得低於50%
75%
75%是分配給地方政府
24%
24%是分配給處罰機關
12%
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書記長范雲、立委王義川中午舉行記者會。莊瑞雄說,立法院可以做的事,不要因為怠惰就要把民眾拉到街頭,用公投方式處理;民進黨尊重公投,但不需過度政治操作、大費周章。

范雲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罰鍰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道路交通,並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罰鍰有75%是分配給地方政府、24%是分配給處罰機關;縣市政府分配的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

范雲說,民進黨團上午在院會提出決議案,明定交通違規罰鍰用於交通改善的比例「不得低於50%」,本來民眾黨團覺得可以協商、國民黨團也差點要支持,「也許是(國民黨團)傅崐萁總召要求否決掉這個提案」。民眾黨團的公投案是為公投而公投,不是真的想解決這件事,否則今天怎麼不直接贊成。

王義川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讓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討論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的比例,有人建議從12%改為30%50%,甚至有人提出要到100%,這都可以討論,但不適合公投。

莊瑞雄說,民進黨團提出的決議中,罰鍰用於改善交通安全的比例「不得低於50%」,藍白要更高都可以討論,這項分配辦法在國會就可透過質詢、主決議方式,要求行政部門修訂,「罰鍰怎麼分配,行政部門、立法部門沒辦法做出決定嗎?鬼扯」。

莊瑞雄表示,民進黨團態度是開放的,訂出至少50%的下限,今天就可以做,不用到年底大選,很明顯這公投案目的就是政治操作,想讓公投綁大選來衝投票率。(編輯:翟思嘉)1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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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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