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管瑞平 苗栗縣13日電)鑑於近年坊間以桌遊店掩護麻將賭博,衍生治安疑慮及法規灰色地帶,苗栗縣府新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桌遊店比照八大行業納管,今天經縣議會審議三讀通過。

苗栗縣議會今天進行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其中,縣府提請審議的「苗栗縣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將部分存在灰色地帶疑慮的麻將、棋牌和德州撲克等桌遊店,納入休閒活動場館業範圍。條例待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縣府公布實施。

縣府指出,近年部分桌遊館暗藏賭博,衍生社會問題,造成治安疑慮,過去「苗栗縣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管理自治條例」是針對八大行業管理,無法全面規範休閒娛樂服務業相關營業場所,為健全管理機制,廢止八大行業管理自治條例,另定「苗栗縣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三讀通過的新法,規範桌遊店與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應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且應距離幼兒園、國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200公尺以上。審議過程中,無黨籍縣議員禹耀東質疑僅規範業者設置距離而未限制高度,設在大樓內的卡拉OK深夜音量擾民,易成管理漏洞。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自治條例是經過業務單位多方面縝密考量後訂定,呼籲業者自律,縣府會要求大樓內的業者加強隔音設備,以免造成擾鄰民怨,若民眾檢舉噪音,環保局也會配合監測執法。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自治條例規定的距離是點對點,未來會聯合相關局處加強稽查。此外,條例也明定3年內同一場所受勒令歇業處分,或勒令停止使用、停止營業尚未屆滿,不得申請為休閒娛樂服務業營業場所。(編輯:張雅淨)1150813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3日 (審議日期)
  • 產品、服務:桌遊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