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姜宜菁 雲林縣13日電)前冬奧國手吳姓男子因重病氣切躺病床,利用手機遙控陳姓男子等13人以人體夾帶及郵寄方式跨境運毒,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吳男等14人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具體求刑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不等。

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吳姓男子(70歲)從114年起以運輸及販賣海洛因牟利犯罪集團,李姓男子等13人因為缺錢等因素而加入組織。全案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台中市第六警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偵辦。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14
將吳男等14人提起公訴
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建請法院具體求刑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不等
114
吳姓男子(70歲)從114年起以運輸及販賣海洛因牟利犯罪集團
1600公克
查扣海洛因逾1600公克和現金

專案小組調查,吳姓男子曾為冬奧國手,近年因為病重氣切躺病床,疑因缺醫藥費,因此利用手機指揮調度,安排運輸海洛因回台,先由陳姓男子等3人前往柬埔寨、緬甸等地以人體運輸方式將海洛因運回台灣。

有鑑於人體夾帶方式被檢警識破遭逮,吳姓男子在改由蘇姓男子等人收取國際包裹方式運毒,再分裝販售海洛因,以牟取暴利。

專案小組今年5月陸續將吳姓男子等14人逮捕歸案,查扣海洛因逾1600公克和現金。檢方日前偵結,將吳姓男子等14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審酌吳姓男子為跨國運輸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腦,自國外運輸海洛因多達4次,總數量逾2300公克(市價逾新台幣2300萬元),嚴重戕害國人身體健康,而杜姓女子和楊姓男子均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無期徒刑。

同時,李姓男子等3人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至於林姓男子等7人因缺錢花用而參與犯罪,犯後坦承犯行,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以上;李姓男子雖坦承協助處理匯款等流程,否認運輸毒品,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建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編輯:林恕暉)1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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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犯罪
  • 相關組織:冬奧國手 / 雲林地檢署 / 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