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謝怡璇 台北25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0822豪雨淹水慰助」將比照「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辦理,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若經地方政府認定有家電財損,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新台幣1萬元;具有營業事實的商家或生產製造工廠,也比照住屋淹水慰助標準辦理。

經濟部透過新聞稿表示,22日起全台多處地區發生強降雨,部分地區傳出積淹水災情,影響民眾居住生活及商家營運。行政院日前指示淹水補助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經濟部長龔明鑫今天赴災區視察受災情形後,指示這次「0822豪雨淹水慰助」將比照前次「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發放淹水補助及家電補助。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1万円
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新台幣1萬元
2万円
每戶發給淹水慰助金2萬元
3万円
最高每戶可領取3萬元
30cm
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

經濟部說明,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若經地方政府認定有家電財損,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1萬元;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淹水慰助金2萬元,如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元,最高每戶可領取3萬元。

針對具有營業事實的商家或生產製造工廠,經濟部強調,將比照住屋淹水慰助標準辦理。

經濟部指出,針對家電財損、商家營業事實及其他未盡事項,將由地方政府依從寬原則辦理認定,以利受災民眾及商家盡速獲得協助。

經濟部說明,已依行政院指示,積極掌握各地淹水戶數及慰助需求,並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受災戶勘查、造冊及認定作業。中央將依地方政府實際勘定結果核實提供所需慰助經費,協助地方盡速完成慰助金發放,讓受災民眾及商家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實質協助。

經濟部表示,災後復原是與時間賽跑,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從受災情形掌握、勘查認定到慰助金發放,加速各項行政作業,並秉持從優、從速原則,讓中央的協助盡快到位,協助受災民眾、商家恢復生活及營運。(編輯:林家嫻)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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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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