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11日電)瑞恩旅行社林姓負責人、朱姓經理涉嫌透過臉書社團招攬募資計畫並保證獲利,吸金1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涉違反銀行法起訴瑞恩旅行社、林、朱,由於林、朱坦承犯行,檢察官請法院減輕其刑。

檢調調查,林、朱分別為瑞恩旅行社實際負責人及專案經理,2人涉嫌自民國114年8月起,透過臉書社團推出3年期募資計畫,招攬民眾投資,1個投資單位新台幣20萬元,保證第1年獲利3%、第2年獲利4%、第3年獲利5%,3年共計12%利息,但期滿才能拿回本金。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100萬新台幣
吸金100萬元
20萬新台幣
1個投資單位新台幣20萬元
3%
第1年獲利3%
4%
第2年獲利4%

檢調查出,林、朱傳送「2026瑞恩旅遊募資說明書」及「2026瑞恩募資計畫參與協議書」給有興趣的投資人,以瑞恩旅行社名義向不特定人招攬投資,並約定給付紅利,總計招攬5名投資人參與投資,不法吸金100萬元。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涉違反銀行法起訴瑞恩旅行社、林男、朱男,請法院對瑞恩旅行社依銀行法規定科以罰金。由於林、朱到案後坦承犯行,並將犯罪所得返還投資人,檢察官請法院減輕其刑。(編輯:李亨山)1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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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金融/法律
  • 相關組織:瑞恩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