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曾筠庭 台北24日電)經濟部貿易署今天表示,考量近日出現疑似中國大陸產甲醛白菜,透過越南違規轉運,貿易署今天公告,生鮮或冷藏白菜自10月8日起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65」,要求白菜進口時應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以利海關查核原產地,加強管理白菜進口來源。

貿易署發布公告指出,「白菜,生鮮或冷藏」應依相關檢疫規定及食品輸入查驗辦法辦理輸入,其中中國大陸產製白菜並不准輸入。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465
輸入規定代號「465」
10月8日
10月8日起

貿易署表示,考量近日出現疑似中國大陸產甲醛白菜透過越南違規轉運的情形,引發國人食安疑慮,農業部因此要求強化進口白菜的原產地管理,避免中國大陸產白菜以第三地名義作為原產地輸入台灣,影響農民權益及食品安全。

因此,貿易署依「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農業部9月11日函文,公告白菜增列輸入規定代號「465」。依規定,10月8日起進口生鮮或冷藏白菜時,應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供海關查核原產地。(編輯:黃國倫)1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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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策
  • 相關組織:経済部貿易署 /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