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沈佩瑤 台北1日電)益生菌產品「活化勝」宣稱具「逆轉腎病」等功效,食藥署今天說,查獲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刊播違規廣告,除下架並累計罰業者890萬元、涉案醫師移付懲戒,最重可廢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新聞稿指出,近期又查獲「活化勝」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於電視等媒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傳遞產品的神奇效果,及以醫師形象誇大宣稱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890萬新台幣
累計罰業者890萬元
308萬元新台幣
裁罰共新台幣308萬元
180萬元新台幣
裁罰180萬元
402萬元新台幣
開罰402萬元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告訴媒體,檢視該產品主要成分就是一些益生菌、乳酸菌等,廣告內容會讓消費者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民眾延誤就醫,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有關食品廣告不得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的規定。

「活化勝」產品數度因違規廣告挨罰,根據食藥署統計,113年度經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查處,裁罰共新台幣308萬元;114年度再由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查獲在4個頻道、7次違規,開罰402萬元。

鄭維智表示,目前累計開罰890萬元,另已函請電視工會等督導所屬頻道下架違規廣告,至於涉案醫師部分將移付懲戒,依醫師法相關規定,懲戒方式包括警告、限制執業範圍或廢止證書等,也將持續輔導產品業者。

食藥署提醒民眾,尤其是腎臟病患者,食品不是藥品,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能宣稱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腎臟病成因複雜,若出現身體不適或疑似相關症狀,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接受專科醫師的診斷與治療。(編輯:李淑華)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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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監管執法
  • 相關組織:中央通訊社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嘉義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