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姜宜菁 雲林縣2日電)雲林縣第五選區蔡姓議員參選人疑以加碼生育津貼之名發放現金涉賄選,檢方獲報偵辦,昨天帶回蔡姓參選人和其胞兄、現任蔡姓議員等27人,諭令蔡姓議員交保,法院裁定蔡姓參選人收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日前接獲情資得知雲林縣第五選區(台西鄉、麥寮鄉、東勢鄉、四湖鄉)蔡姓議員參選人疑涉有賄選,全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27人
27人
290萬元
新台幣290萬元
3萬4000元
禮金3萬4000元
2萬元
育兒津貼2萬元

專案小組昨天執行搜索蔡姓議員參選人及其胞兄住處,並扣得現金新台幣290萬元、紅包袋1批、禮金3萬4000元。

同時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27人到案說明,部分證人坦承有收到鄉公所發放的育兒津貼2萬元,也收到蔡姓參選人的2000元禮金。經偵訊後共有17戶新生兒家庭收到蔡姓參選人加碼發送的新生禮金,當庭交回禮金共3萬4000元。

經查,蔡姓參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獲得胞兄資金支持後,從今年3月至9月間,利用鄉公所發送新生育兒津貼之機會,身著競選背心陪同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現金紅包之方式,逐一發送2000元與具有投票權的新生兒家庭,藉此換取家庭成員投票支持,以此作為賄選對價,期間發放至少20多戶新生兒家庭。

檢方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蔡姓參選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至於蔡姓議員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60萬元,其餘收受賄賂25人均請回。

檢方呼籲,各參選人、陣營或樁腳切勿心存僥倖,假借發放「慰問金」、「救助金」或「補助津貼」等各項名義,行變相發放現金買票之實。此類假借名目的餽贈或補貼,皆已嚴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賄選罪嫌,檢方與警、調、廉、移團隊必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編輯:張國政)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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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