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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蘇木春 台中14日電)台中地檢署偵辦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等案,檢方昨天指揮調查局等單位執行搜索,並帶回顏旭明等人調查,檢方複訊後諭知顏旭明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顏旭明因涉嫌公務背信等案件,經中檢檢察官於13日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環管署等7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顏旭明及證人14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編輯:陳正健)1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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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昨日 (5月13日) / 本日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