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訊息。(中央社記者 李先鳳 花蓮25日電)花蓮縣府宣布,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調升至每年30萬元、鄰長為民服務費提高至每月2000元、鄰長保險費調高至最高每人每年補助1200元;其中,前兩項追溯自1月1日起適用,盼提升基層公共事務推動效能。花蓮縣政府發布訊息表示,內政部於本月18日依地方制度法核定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花蓮縣政府原規劃115年度推動的「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鄰長為民服務費」及「鄰長保險費」3項調升措施,將自即日起施行。縣府表示,村里長及鄰長長期站在服務鄉親第一線,協助政令宣導、民情反映、環境維護、關懷訪視,以及防災、防疫等災害預防、通報與緊急應變,是縣府治理不可或缺的基層力量。縣府說明,此次調整內容包括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由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5000元調升至30萬元、鄰長為民服務費由每人每月1000元調升至2000元,鄰長保險費則由每人每年250元調升至1200元。縣府指出,後續將依核定預算及作業程序,儘速撥款予全縣13鄉鎮市公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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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地方政府政策
  • 原文日期:1月1日 / 1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