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小受託交易適正化法」(簡稱:取適法)。這部對舊版下承包法進行根本性修訂的法律,至今已實施滿三個月。藉由新設的員工人數標準,適用對象已大幅擴大,其中包含了許多對利用業務委託交易的大型企業影響深遠的修訂內容。
然而,實務現場的應對措施卻未能跟上。此外,作為早於取適法存在的問題,在業務委託與人才派遣界線依然模糊不清的運作現場中,潛藏著所謂「假承攬真僱傭(偽裝請負)」的結構性風險。
最近,社群媒體上關於業務委託體制中假承攬真僱傭的討論正快速擴散,企業的合規態度受到社會關注的場面日益增加。過去通常作為公司內部問題來處理的論點,如今已進入能透過SNS瞬間被視覺化並傳播的時代。
在本新聞稿中,我們將梳理業務委託合理化的現狀與基礎知識,以及未來在進行合約審查時必須確認的關鍵要點。
■ 取適法實施3個月 ― 業務委託合理化的現狀
### 【何謂取適法(中小受託交易適正化法)?】 取適法的正式名稱為「關於防止對製造委託等之中小受託事業者延遲支付代金等之法律」。這是對1956年(昭和31年)制定的下承包法睽違約70年的根本性修法,並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的修法重點如下:
- **新增員工人數標準**:在傳統的資本額標準之外,新設了以經常僱用之員工人數為依據的標準。在製造委託等情況下超過300人、服務提供委託等情況下超過100人,即成為「委託事業者」的適用對象。只要符合資本額標準或員工人數標準的其中一項,就會適用取適法,因此受規範的對象大幅擴大。
- **禁止期票支付**:原則上禁止使用期票(本票/匯票)來支付下承包代金。即便是電子紀錄債權等,如果在支付期限前難以取得等同代金金額的支付手段,也同樣被禁止。
- **強制價格協商**:禁止不回應中小受託事業者的價格協商要求,而單方面決定代金的行為。
- **名稱變更**:「親事業者」變更為「委託事業者」,「下請事業者」變更為「中小受託事業者」。追求對等交易關係的態度也體現在法律名稱之中。
【實施滿3個月。專家探討,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原文日期: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