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彰化和美頭前厝排水一路往前,沿線都可以看到類似護欄的物體,至少超過300個。這些並不是公單位所設置,而是當地居民王先生的傑作;另外在排水溝中用沙拉油桶做的設施,也是他所安裝,一聽到県政府要求他移除這些東西,他相當不滿。當事人王先生表示,「縣府要來做是嗎?縣府有要來做護欄嗎?你又沒有。你說不能做那個攔水壩喔,好啊,那你要叫人家來清垃圾啊。」王先生表示,水中設施是為了攔截垃圾,而排水溝邊的護欄則以淤泥加水泥做成,是為了通行安全。當地里長表示,已經規勸多年,而且王先生還會將這些東西堆置在便橋上阻擋農路,造成附近農民不便。和美鎮南佃里里長陳淑美指出,「那個橋墩啊,都放一些垃圾。人家田主農機要來上下田,都很不方便。」和美鎮雅溝里里長王麗君提到,「他說他免費替大家義務做,但是有時候他會造成其他人的困難。」這些水泥桶並沒有固定,地方擔心如果掉進排水溝阻擋水流,遇到颱風或強降雨,就可能造成淹水。彰化県府水資處表示,會儘快安排現勘。彰化県府水資處水管科科長曾凱弘說明,「有人投放沙拉油桶,還有廢棄物阻礙在路旁,後續本府將盡速安排現勘確認。如現場確有違反《水利法》第78條之3的行為,本府將依同法限期改善或開罰。」水資處也強調,只要有阻礙河道的行為,就違反《水利法》,將要求限期恢復原狀;若未改善,就會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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