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苦茶油苯駢芘超標案,查出威加公司疑進口中國苦茶籽原料混充。台北市衛生局今日表示,威加公司對外標榜其苦茶油產品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卻無法提出具體證明,因此依《食安法》第47條第12項提供資料不實,對其開罰300萬元。北市衛生局說明,威加公司對其販售產品有管理、驗收及品質把關責任,但業者接受調查時,僅能提出採購代理人提供的苦茶籽採收照片及影片,卻無法確認該批苦茶籽確實用於其產品。至於威加公司相關人員日前遭檢方約談後,採購人員及中間商已遭裁定羈押禁見,威加實際負責人則以100萬元交保。另外,日前檢出苯駢芘超標、由台南聚興製油工廠販售的東山苦茶油,是向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購買苦茶油分裝販售,其苦茶油則由北市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北市衛生局稽查緯承公司後發現,其苦茶籽也販售至桃園、雲林與屏東等地,已通知相關県市衛生局,協助確認相關製程是否符合《食安法》規定。針對近期陸續發生苦茶油苯駢芘超標案件,北市衛生局也啟動第三波擴大抽驗,對象包括超市、賣場或便利商店等實體通路,以及網路購物平台;產業局及動保處也將抽驗農民當作基肥使用的豆粕及市售飼料,以檢視大豆榨油後的豆粕是否殘留苯駢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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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