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聲大到民眾對話都聽不太清楚,現場位於高雄西子灣,網友發現不少人將煙火朝海裡施放,當地派出所證實接獲檢舉,但是到場時人已四散。中秋節4天連假,高雄許多區域都有民眾放煙火,27日晚間生日公園附近有人施放高空煙火。25日晚間同盟二路路邊,還有人朝著人行道方向施放煙火,差點波及行經民眾及動物,車主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也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移請消防局裁罰。高雄市警局哈爾濱派出所副所長吳儒宗說明,「男子在公共場所,疑似隨意放射鞭炮之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高雄市消防局第2救災救護大隊鼓山分隊小隊長戴源宏指出,「中秋節雖為高雄市政府公告免經申請許可,得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年節或特殊節慶,但僅限中秋節當日。」高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學校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區域不得燃放鞭炮,年節或特殊節慶可施放,飛行類及升空類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也規定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8點不得燃放。高雄市民陳小姐表示,「在海邊放的話那也是,比如說垃圾不要留,那也要盡量避免,那些煙火可能會,就是到海底之類的污染海洋。」高雄市民莊小姐說,「中秋節本來就沒有說要放煙火這件事情。」台南黃金海岸也在4天連假有民眾施放煙火,經查當地可施放煙火,但是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7點嚴禁燃放,違者最高罰3萬元,市府也會加強勸導及主動稽查。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4天連假
中秋節4天連假
27日晚間
27日晚間生日公園附近
25日晚間
25日晚間同盟二路路邊
185條
《刑法》第185條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社會新聞
  • 相關組織:高雄市警局哈爾濱派出所 / 高雄地檢署 / 高雄市消防局第2救災救護大隊鼓山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