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708 発言日期: 1150707 発言時間: 171205 公司代號: 6414 公司名稱: 樺漢 主旨 : 代子公司超恩(股)公司公告公開收購博來科技(股)公司 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符合條款: 第38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07 説明: 1.事實發生日:115/07/07 2.發生緣由: 子公司超恩(股)公司(「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博來科技(股)公司 (代號7562,下稱「博來科技」)已發行普通股,截至民國115年7月7日, 累計應賣股數達4,190,617股,已達最低收購數3,000,000股,且公開收購人已 於115年7月3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函。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博來科技普通股至民國115年7月8日下午3點30分止。 提醒欲參與應賣博來科技普通股之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 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続。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 兆豐證券(股)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3393-0898。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 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説明書記載之支付 收購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 機構並應於次一営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 但公開收購説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 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 應賣人於公開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 應賣。 (3)本次公開收購の條件已成就,應賣股份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 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 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 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 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営業日内(含第5個営業日)辦理應賣有価 証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FACT BOX ・ 要点整理

  • 出典:PR Times
  • 分類:提携
  • 製品・サービス:産業用コンピュータ / 組み込みシステ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