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115年05月18日 事實發生日:115年05月18日 公司代號:1435 公司名稱:中福 主旨:本公司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

說明: 1.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14年度財務報告

2. 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一、本公司因未能於115年3月31日董事會通過財報前,取得投資公司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及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法合規財報。此舉導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缺乏足夠查核證據,無法對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及相關損益金額進行判斷,因而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亦遭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二、其後,本公司於115年4月1日9日16日29日多次函催福興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本公司董事長亦以福興公司董事身分請求召開董事會,然截至115年5月18日止均未獲回應。此導致本公司仍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供簽證會計師重新查核並更新查核意見,證交所因此通知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三、股票停止交易後,福興公司於115年5月6日召開董事會,決議推選福興公司董事陳建先生(亦為本公司董事長)擔任福興公司新任董事長。會中並決議於115年5月22日召集股東臨時會,以解任暨補選監察人,及委任查核會計師。新任董事長將依決議辦理變更登記,並於登記完成後,以福興公司登記負責人身分確認金融資產、調查負債。此外,新任董事長已發函向福興公司前任負責人黃立中先生索取財報所需資料,後續將向其前委任會計師調取財務資訊及憑證。待取得足夠資訊完成財報編制後,將委任會計師查核,並將合法合規之財報及查核報告提供予本公司,以辦理重行公告申報作業,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四、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114年度財報之申報期限,尚待主管機關通知,收到後將依法公告。

3. 因應措施:無

4.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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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福興公司
  • 原文日期:115/05/18 / 1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