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5年05月20日 公司代號: 1773 公司名稱: 勝一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0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孫靜源 董事/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孫啟智 董事/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孫啟發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屬大陸地區事業者: 孫靜源、孫啟智、孫啟發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張家港越洋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董事) 上海聯勝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豪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張家港越洋實業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張家港市錦豐鎮三興永圩村 上海聯勝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頤路鎮上川路1395號 上海豪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第二工業區金甌路89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張家港越洋實業有限公司-化工產品裝卸、儲存、製造及銷售 上海聯勝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聚氧化乙烯及銷售、倉儲服務 上海豪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聚氧化乙烯、催化劑及售後服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勝一 / 寧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張家港越洋実業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5月20日
- 產品、服務:触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