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1。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 李培瑛(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2) 吳志祥、(3) 莊達人。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 兼任智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 決議情形:本案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扣除表決權行使迴避後,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6. 其他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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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公司治理公告
  • 相關組織:南亞科 / 智憶科技
  • 原文日期:1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