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方震銘、永基新能源、林志明、莊碧陽、丁健興、單庶君、林增耀。3.許可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經股東常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7.對公司影響: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達能 / 永基新能源
  • 原文日期: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