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年7月14日 發言日期: 115年7月13日 發言時間: 15時49分32秒 公司代號: 2102 公司名稱: 泰豐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有價證券達3億元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5年7月20日
說明: 1. 證券名稱: 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2. 交易日期: 115年7月14日至115年7月20日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交易數量: 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 每單位價格: 交易日前一日收盤價或漲跌幅10%區間 (3) 交易總金額: 不高於新台幣2.5億元
6. 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7. 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南港輪胎為本公司重大投資者
8.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 累積數量: 實際視交易當時市場價格再估算 (2) 累積金額: 不高於新台幣5億元 (3) 持股比例: 約1.98% (4) 權利受限情形: 無
9. 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 占總資產比例: 約5.03% (2)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 約6.05% (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 2,914,778仟元
10.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公司除維持正常營運用週轉金外,擬規劃將閒置資金做最有效益之投資,創造營業外收益及增加公司獲利。
11.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3.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 交易相對人:南冠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 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關係人南港輪胎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14.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7月13日
15.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 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委由證券商執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南港輪胎 / 南冠輪胎
- 原文日期:115年7月13日 / 115年7月14日
- 產品、服務:有價證券投資 / 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