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01 發言日期: 1150731 發言時間: 202003 公司代號: 6957 公司名稱: 裕慶-KY 主旨 : 本公司115年7月31日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7/31 2.公司名稱:裕慶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使本公司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之定價機制更具客觀性與彈性, 並兼顧激勵員工留才效果,擬修訂本公司2025年4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以下簡稱轉讓辦法)部分條文。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裕慶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4/04/10董事會通過)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 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 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 ,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 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第二位須四捨五入。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 (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 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 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 價格以董事會發出召集前5營業日平均收盤價之80%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 後第一位四捨五入,分次轉讓應逐次計算。 9.因應措施:修正前後之修文如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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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裕慶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7/31 / 11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