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2 發言日期: 1150811 發言時間: 174156 公司代號: 3056 公司名稱: 富華新 主旨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 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應申報事項 符合條款: 第22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富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46,71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本公司與子公司富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114 年4 月18 日簽訂合建分售契約書, 合建分售台中市北屯區「澐光」建案,由本公司合建地主擔任其授信之擔保提供人 兼連帶債務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14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該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 (2)日期: 該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446,36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97,79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5.9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5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其他
- 相關組織:富華新 / 富華建設
- 原文日期:115/08/11 / 114年4月18日
- 產品、服務: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