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115年8月13日 發言日期:115年8月12日 發言時間:17時13分10秒 公司代號:2610 公司名稱:華航 主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2日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2日 2. 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 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15年7月1日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飛航組員兩人派遣未安排休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4. 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5. 處分情形:行政罰鍰 6. 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 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000,000 元 8. 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00,000元 9. 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 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向來重視組員身心健康,組員派遣均依民航法規辦理。本案係因法規扞格所致,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請求撤銷處分。 11. 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 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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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2日 / 115年7月1日
  • 產品、服務:定期航空運送 / 貨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