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8 發言日期: 1150817 發言時間: 183312 公司代號: 2380 公司名稱: 虹光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民國115年08月19日起 恢復交易方法 符合條款: 第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7 說明: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5/08/17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 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 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本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 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 及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採行分盤集合競價 交易方式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已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民國115年0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5/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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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其他
  • 相關組織:臺灣證券交易所
  • 原文日期:115/08/17 / 1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