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購方便,不少人看到超商傳來「包裹已到店」的簡訊,就直接前往取貨,但如果碰到自己完全沒印象的貨到付款包裹,千萬不要急著付款。刑事警察局提醒,常見「超商包裹詐騙」包括透過一頁式購物網站寄送劣質或不符商品,以及消費者根本沒有下單、詐騙集團卻直接寄出的「幽靈包裹」。根據刑事局引用165打詐儀錶板資料,2025年9月網路購物詐騙報案件數達3625件,當時居各類詐騙手法之首。收到貨到付款包裹時,到底怎麼判斷是不是詐騙?以下依刑事警察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開資料,整理3個取貨付款前一定要做的檢查。 貨到付款包裹詐騙有哪些?常見2種手法一次看 刑事警察局指出,目前常見的「超商包裹詐騙」大致可以分成2類。 第一種是「一頁式詐騙廣告」。詐騙集團可能透過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平台刊登商品廣告,以低價、限時優惠等方式吸引民眾下單,再利用「貨到付款」降低消費者戒心。等到付款取貨後,才發現收到的商品與下單內容不符、品質低劣,甚至根本無法使用。 第二種則是俗稱的「幽靈包裹」。消費者根本沒有下單,卻收到貨到付款取貨通知,可能因為近期網購較多,一時想不起自己買了什麼,或誤以為是家人訂購,最後直接付款取件。刑事局公布的案例中,就曾有民眾支付1000多元取貨,回家打開後才發現裡面是不明防曬霜。 貨到付款詐騙怎麼判斷?第1招:先查訂單,沒買過就不要領 收到超商取貨通知後,第一件事不是前往門市,而是先確認自己到底有沒有下過這筆訂單。 可以查看近期使用過的購物平台、Email通知或訂單紀錄,確認商品、價格及配送狀態是否吻合;如果家人平常也可能請你代收包裹,也應先詢問家人是否真的有下單。 刑事警察局明確提醒,對於來源不明或非本人訂購的包裹應直接拒收,收到未訂購的「幽靈包裹」時,取貨前應先確認自己的購物清單並詢問家人。 換句話說,如果完全想不起來買過什麼,查不到訂單,家人也沒有人承認下單,就不要抱著「先付錢看看裡面是什麼」的心態取貨。 貨到付款詐騙怎麼判斷?第2招:回頭查購物網站、寄件人資訊 有些人確實曾經下單,卻仍可能碰到購物詐騙,尤其商品是從社群廣告或陌生一頁式網站購買時,更要提高警覺。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一頁式廣告常見特徵包括: 商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 強調貨到付款 使用「限時」、「限量」等字眼製造急迫感 網頁倒數時間結束後又重新計時 網址名稱或拼音異常 網站沒有提供實體聯絡電話、公司地址等資訊 因此,如果回頭查詢時發現原本的購物網站已經消失、完全找不到賣家,或只留下LINE、Email等聯絡方式,就應更加小心。 刑事警察局也提醒,消費者應慎選購物平台,若賣家僅留下電子郵件、LINE ID或海外聯絡方式,應提高警覺;對包裹有疑問時,也可依託運單上的寄件資訊進一步查證。 貨到付款詐騙怎麼判斷?第3招:付款前核對「訂單明細、金額、寄件人」 即使已經走到超商櫃台,也不要看到自己的姓名就立刻付款。 刑事警察局建議,付款前應再次確認訂單明細、金額及寄件人資訊是否正確。 例如原本購買商品的價格是990元,包裹卻要求支付1299元;或明明是在某家購物平台下單,寄件資訊卻完全陌生,都應先停止付款,重新確認訂單。 尤其要注意,「貨到付款」不代表這筆交易一定安全。貨到付款只是付款方式,並不等於商品一定正確,也不代表賣家一定可信。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也提醒,一頁式詐騙廣告經常利用「貨到付款」讓消費者降低戒心,因此不能單純因為「收到商品後才付款」,就認為沒有詐騙風險。 詐騙包裹已經付款怎麼辦?包裝、單據先別丟 如果已經付款取貨,回家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訂購,或收到的商品與原本下單內容完全不符,先不要把包裹外箱、寄件單據或付款憑證丟掉。 刑事警察局提醒,目前4大超商均設有客服專線或申訴平台,可協助處理爭議包裹的退貨、退款問題,並建議民眾取貨後7天內提出申訴,同時保留完整包裝、繳費憑證及寄件資訊,以利後續處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裡的「7天內」是刑事局針對超商爭議包裹申訴所提出的處理提醒,實際是否退款、如何退貨,仍須依個案及相關業者處理程序而定,不能直接解讀成所有貨到付款交易都一定適用相同的7日退貨規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也指出,如果收到貨到付款包裹後發現商品不符、有瑕疵,甚至根本沒有訂購,可以依託運單上的資訊聯絡寄件人要求退貨退款,也可向貨運業者反映並尋求協助;若消費爭議仍無法解決,可再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相關申訴管道處理。 若懷疑涉及詐騙,也可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收到貨到付款包裹怎麼辦?記住3件事 收到陌生的貨到付款包裹,可以先記住一個原則:沒確認訂單,就不要付款。 先查訂單、問家人:完全找不到下單紀錄,就不要領取。 確認購物平台與寄件人:陌生網站、賣家失聯或寄件資訊對不上,都應提高警覺。 付款前再次核對:訂單明細、金額、寄件人任何一項有問題,都先不要付款。 比起花幾百元、上千元把陌生包裹「領回家再看看」,在超商付款前多花1分鐘確認訂單,往往更能避免損失。面對來源不明的貨到付款包裹,先查證、再付款,才是最重要的防詐原則。 本文資料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收貨可以,受騙不行 刑事局呼籲警覺「超商包裹詐騙」陷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一頁式廣告及貨到付款消費爭議相關公開資訊。 本文「3招」係依刑事警察局公開提醒,包括「確認是否本人訂購」、「慎選購物平台及查核寄件資訊」、「付款前確認訂單明細、金額及寄件人資訊」重新整理並以白話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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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典:PR Times
  • 分類:詐騙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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