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路流傳影片聲稱「紅線已開放臨時停車、不會受罰」,引發不少駕駛人討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對此特別嚴正澄清,該影片訊息實屬網路謠言。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劃設紅線路段全天候禁止臨時停車與停車,違者最高可處 1200 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誤信謠言。 紅線可臨停、人沒下車不罰?新北裁決處曝皆正確規則,最高重罰1200元 新北市政府裁決處指出,日前有網路影片聲稱「紅線已可臨時停車、不會受罰」,部分網路資訊誤導民眾,聲稱「紅線可以臨停一下」、「只要人沒下車就不算違規」,這些皆非事實。紅線路段依規定全天禁止臨時停車,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新臺幣300元,如於紅線路段停車最高可處新臺幣1200元整。裁決處強調,劃設紅線之路段,全天 24 小時皆嚴格禁止臨時停車與停車,絕無「可臨停不開罰」的例外彈性。 「臨時停車」與「停車」怎麼分?3 分鐘與可否立即駛離是關鍵 為了讓駕駛人釐清法規,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官網特別說明「臨時停車」與「停車」在法律上的明確定義: 項目 臨時停車 停車 時間限制 未滿 3 分鐘 超過 3 分鐘 車輛狀態 須保持可立即駛離狀態(如駕駛人在座、未熄火) 車輛熄火、駕駛離座或無法立即移動 馬路上的黃色標線是否可以停車?紅色標線是否可以臨停? 合法「臨時停車」3 要件:須同時滿足「未滿 3 分鐘」、「未熄火/駕駛在座」及「車輛保持可立即駛離」狀態。若滿足「超過 3 分鐘」、「熄火」或「人離開車輛」任一條件,即認定為「停車」。 比較項目 紅線(禁止臨時停車線) 黃線(禁止停車線) 管制時間 全日 24 小時 原則為每日 07:00 – 20:00(其餘時段開放停車,現場有標誌附牌者依現場為主) 臨時停車許可 全面禁止臨時停車與停車 管制時段內允許臨時停車(須同時符合臨停 3 要件) 時間限制 不可停放(0 分鐘) 臨停需未滿 3 分鐘;非管制時段(20:00 – 07:00)可停車 紅線臨時停車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紅線停車罰鍰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勿因一時方便受罰!遵行標誌標線維護安全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紅線違規停車容易造成駕駛人與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危險,甚至引發交通事故。請民眾務必依據現場標誌、標線及相關規定停放車輛,勿因一時方便或聽信網路不實謠言,導致荷包失血受罰。 Q1:黃線路段可以臨時停車嗎? A:黃線路段允許臨時停車,但停車時間必須未滿 3 分鐘,且車輛須保持可立即駛離狀態。若停車超過 3 分鐘或無法立即移動,即屬於違規停車。 Q2:如果在紅線路段停不到 1 分鐘且沒熄火,這樣算違規嗎? A:算違規。紅線路段依法全天候禁止任何形式的「臨時停車」,只要停靠即已構成違規,可處 300 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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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典:PR Times
- 分類: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