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遺產不一定只有房子、存款,愈來愈多家庭的資產中還有台積電、金融股,以及0050、0056、00878等ETF。如果有一天繼承這些股票,從父母帳戶過戶到自己名下要不要繳稅?之後把股票賣掉,賺到的價差又要不要課所得稅?如果選擇繼續持有領股利、ETF配息,報稅方式也一樣嗎? 其實繼承股票的稅務可以拆成「過戶、賣出、領股利」3個時間點來看。繼承當下主要面對的是遺產稅;真正賣掉股票後才涉及證券交易稅;若繼續持有領息,則可能碰到股利所得稅與健保補充保費。把3件事分開,就比較不容易搞混。 繼承台積電、ETF要繳稅嗎?先看整筆遺產有多少 父母留下台積電或ETF,第一步不是計算「股票過戶要繳多少稅」,而是把股票列入被繼承人的整體遺產,計算是否需要繳納遺產稅。 目前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被繼承人有配偶者,可再扣除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可扣除56萬元;父母每人138萬元,喪葬費扣除額則為138萬元。實際案件還可能有其他依法可扣除項目。 也就是說,假設父親留下500萬元台積電、300萬元ETF,並不是直接拿800萬元乘上遺產稅率。國稅局計算的是包含股票、ETF、房地產、存款、現金等在內的全部遺產總額,扣掉免稅額及符合資格的扣除額後,剩下的「課稅遺產淨額」才會進一步計算遺產稅。 2025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案件,課稅遺產淨額在562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超過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部分適用15%;超過1億1242萬元部分則適用20%。這套級距同樣適用於2026年發生的繼承案件。 因此,繼承很多張台積電,不代表一定會繳到遺產稅。真正關鍵的是被繼承人的整體遺產,在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還剩多少課稅遺產淨額。 台積電每天漲跌,繼承股票到底用哪一天的股價算? 股票價格每天變動,申報遺產時究竟要用父母買進時的成本、死亡當天的價格,還是完成過戶當天的價格? 依財政部規定,上市、上櫃有價證券原則上以繼承開始日,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當天的收盤價估定遺產價值;如果當天沒有買賣價格,則以前一個有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如果價格出現劇烈變動,則依繼承開始日前1個月內各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估定。 例如父親死亡當天持有1000股台積電,當日台積電收盤價假設為1500元,原則上這批股票列入遺產的價值就是150萬元,而不是看父親當年花多少錢買進,也不是等到子女完成過戶時再看股價。 上市櫃ETF同樣屬於上市櫃有價證券,申報遺產價值時原則上也依相關有價證券估價規定處理。 繼承台積電過戶要繳證交稅嗎? 這是很多人容易搞錯的一點:不用。 財政部明確說明,因繼承或贈與取得股票等有價證券,不屬於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因此繼承股票免課證券交易稅。也就是說,把父親帳戶中的台積電、0050或0056轉到繼承人的證券帳戶,不會因為這次繼承過戶再被課一次證交稅。 但不用繳證交稅,不代表股票可以直接轉走。 繼承人仍要先處理遺產稅申報及相關證明文件,再依證券商、發行公司及集保相關程序辦理股票繼承。就算最後核定沒有遺產稅要繳,仍須完成相關遺產程序。 另外,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財產,原則上應自死亡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辦理,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期,原則上延期3個月;若有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則由國稅局視實際情形核定。 繼承台積電後賣掉,要繳多少稅? 股票完成繼承、進到自己的證券帳戶後,如果繼承人決定把台積電賣掉,就會進入另一套規則。 一般出售股票的證券交易稅率為成交金額的0.3%。因此,如果賣出台積電的成交金額為100萬元,證交稅就是: 100萬元×0.3%=3000元 這筆稅是按照「賣出成交金額」計算,並不是按照這筆股票實際賺多少錢計算。 很多人另一個疑問是:「父親可能20年前用很低的價格買台積電,我繼承後以高價賣掉,中間幾百萬元價差要不要再繳所得稅?」 以一般個人出售台灣境內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而言,證券交易所得依現行制度停止課徵所得稅;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的交易所得,也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需要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主要包括符合規定的未上市櫃股票,以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等。 因此,繼承取得台積電後再於市場賣出,不會因為父親當初買得便宜、現在賣得貴,就把這段價差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一般情況下主要負擔仍是賣出時的證券交易稅。 不過,如果繼承的是未上市櫃股票、私募商品或其他特殊有價證券,就不能直接套用台積電的規則,仍須依個別商品判斷。 繼承ETF後賣掉,證交稅比一般股票低 如果父母留下的是0050、0056、00878等國內公開募集上市ETF,繼承過戶階段同樣先處理遺產稅;之後真正賣出時,證交稅率則和台積電不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法發行的受益憑證,證券交易稅率為0.1%。因此同樣賣出100萬元: 一般股票:100萬元×0.3%=3000元 一般ETF:100萬元×0.1%=1000元 除了證交稅率比較低之外,0050、0056、00878這類公開募集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的交易所得,也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換句話說,一般個人賣出這類國內公開募集ETF,價差不會因為金額很大就改納入最低稅負計算;但如果交易的是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則屬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 另外,債券ETF目前還有特殊規定。符合規定、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的上市櫃債券ETF,在2026年12月31日前暫停課徵證券交易稅;但槓桿型、反向型債券ETF不適用這項停徵規定。 因此,繼承的是股票ETF還是債券ETF,之後賣出時的證交稅負也可能不同。 繼承台積電不賣,繼續領股利要繳什麼稅? 如果繼承人不賣台積電,而是把股票留在帳戶裡繼續領股利,之後收到的股利就是繼承人自己的所得。 目前境內居住個人取得國內公司股利,報稅時主要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第一種是把全戶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稅,再以股利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最高抵減8萬元。 第二種則是不把全戶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而是以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股利所得稅額,再和其他所得算出的應納稅額加總。納稅人可以依自己的所得與股利狀況選擇較適合的方式。 不過要注意,選擇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股利及盈餘,仍屬個人基本所得額的計算項目之一。目前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後,須以「基本所得額減750萬元後乘以20%」計算基本稅額,再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只有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等符合規定的情況,才可能需要補繳差額,並不是基本所得額一超過750萬元,就把股利再課一次20%的稅。 因此,父親留下台積電給子女,繼承股票本身是遺產問題;但完成繼承後,子女未來再收到台積電配發的股利,就會成為子女自己的股利所得,不會因為股票是繼承來的就免所得稅。 領台積電股利還有一筆:2.11%健保補充保費 除了所得稅,持有大量股票領股利的人還有一筆容易忽略的成本,就是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依健保署現行規定,補充保險費率為2.11%。以一般非雇主、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而言,單次給付的股利所得達2萬元,就會進入補充保費扣取範圍,單次計費金額上限為1000萬元;如果是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股利所得另有扣除已列入投保金額部分等計算規定。 例如,一般投資人單次收到符合補充保費計算規定的台積電股利10萬元,若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按2.11%計算就是約2110元。 所以,繼承大量台積電後選擇繼續領股利,實際稅費不能只看隔年5月報稅,股利發放時還可能先被扣健保補充保費。 繼承ETF繼續領配息,不能把全部配息都當成「股利」 ETF的情況又比直接持有台積電多一層。 很多人看到ETF配息1萬元,就直覺認為這1萬元全部都是「股利所得」,但ETF收益分配可能包含股利所得、利息所得、收益平準金、已實現資本利得及其他所得,不同來源的稅務處理可能不同。 因此,真正報稅時不能只看「這次ETF配了多少」,還要看投信提供的實際收益分配通知書。 以0056元大高股息為例,證交所公布的2026年初其中一筆每單位0.866元收益分配,當時公告的預估收益分配組成中,股利所得占25.98%、已實現資本利得占74.02%;證交所也提醒,預估組成可能與最終結果不同,實際所得來源仍應以受益人收到的收益分配通知書為準。 這也代表,同樣收到1萬元ETF配息,不代表1萬元全部都要用國內股票股利的方式課所得稅。 ETF配息也可能被扣2.11%健保補充保費 ETF投資人同樣不能忽略健保補充保費。 ETF收益分配中若有屬於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等符合健保補充保費規定的項目,達到相關扣取門檻時可能涉及補充保費;但ETF配息中的資本利得、收益平準金等,不能看到「配息」兩個字就一律當成股利所得計算。 依健保署現行規定,股利所得及利息所得等,單次給付達2萬元時原則上進入補充保費扣取範圍,費率為2.11%;實際是否扣取及計費金額仍應按照所得性質及投保身分判斷。 因此,判斷ETF配息究竟要繳多少稅、會不會被扣補充保費,最重要的仍是確認這次配息到底由哪些所得來源組成,不能只看配息金額。 繼承台積電、ETF怎麼課稅?記住3個時間點 如果把股票繼承拆成3個時間點,其實就容易理解很多。 第一個時間點是「繼承、過戶」。父母過世留下台積電或ETF,先列入整體遺產計算是否涉及遺產稅;上市櫃有價證券原則上按照死亡日收盤價估定價值。因繼承取得股票本身不是交易,因此不課證券交易稅。 第二個時間點是「賣出」。真正把股票賣掉後才會產生證券交易稅。一般股票稅率0.3%,一般ETF為0.1%;符合條件的債券ETF在2026年底以前則暫停課徵證交稅。一般個人出售境內上市櫃股票,以及公開募集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的交易所得,也無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第三個時間點是「領息」。繼承台積電後繼續領股利,收到的錢就是繼承人的股利所得,可能涉及所得稅與2.11%健保補充保費;若股利選擇28%分開計稅,還要注意最低稅負制度。若繼承的是ETF,則要先拆解配息所得來源,才能判斷實際稅負。 換句話說,遺產稅、證券交易稅、股利所得稅、最低稅負與健保補充保費,是在不同條件與時間點下適用的不同制度。繼承股票不等於同一筆錢被重複課稅,把「過戶、賣出、領息」3件事分開看,才是判斷台積電、ETF繼承稅負最清楚的方法。 參考資料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稅簡介〉、〈公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遺產價值如何計算?〉、遺產稅試算。 財政部:〈114年實施10項利民便民措施,減輕民眾負擔〉。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不屬於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情形〉、〈買賣股票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多少?〉、〈買賣受益憑證的證券交易稅稅率是多少?〉、〈證券交易稅有無停徵的規定?〉。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最低稅負制〉、〈那些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所得篇〉。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哪些所得要繳補充保險費?〉、〈股利所得〉。 臺灣證券交易所ETF e添富:ETF收益分配及0056收益分配組成資料。 本文以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繼承台灣上市櫃股票、國內公開募集ETF的一般情況整理。若涉及美股、海外ETF、境外券商帳戶、未上市櫃股票、私募商品、非居住者或特殊遺產安排,課稅方式可能不同,仍應依個案向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確認。
FACT BOX ・ 要点整理
- 出典:PR Times
- 分類:financial
- 関連組織:0050 / 0056 / 0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