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遭中共吸收,在台灣長期潛伏蒐集情報,並對總統府與外交部進行滲透布建,提供副總統賴清德於副總統任內的行程,以及外交部的機密情資。此案二審原判6年徒刑,但黃取榮另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台灣高等法院於今(9)日判決黃取榮10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其不法所得410萬7500元。

黃取榮曾為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助理,他在台灣境內發展組織,成功布建前民進黨民主學院副主任邱世元、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外交部諮議何仁傑等人,透過這些關係蒐集政治與外交情報。情報內容包括副總統賴清德在任內的機動行程、重要會議安排等敏感資訊。

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年初展開收網行動,同年6月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名起訴黃取榮等人。後由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續行偵查,針對黃取榮個人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發展共諜組織罪」提起公訴,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故作出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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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025年年初 /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