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台灣人喜歡切割,不只切割藍綠,連吃食相關的科學議題都可以切割思考,弄出極其複雜的市場秩序。只有所謂的保健食品業者如魚得水,藥證不好申請,就以保健食品,借殼食品上市,因為政府讓食品製造業者自主管理。

為什麼幾十年來藥品鮮少出現問題,而食安問題卻層出不窮?

問題就在於多軌制度的切割管理下,藥/食品質有著雙標、多標的認定標準,好像我們的身體跟主管機關一樣聰明,會將吃進肚子裡的東西(食品、藥品、中藥、西藥、進口藥、國產藥)進行多軌切割管理。且容我說說該如何思考「人吃東西」這檔子事。

台灣藥食品的管理有個根本性雙標多標的邏輯思考的盲點,物本思維產品切割式的管理。(作者提供)

《藥乎?葯乎?》 我曾在參訪北京藥品監督管理局(SDA) 時演講,說我不喜歡簡體字,唯一喜歡「葯」字。因為藥與食都是「艸」,藥食同源指的是「人吃東西」這檔子事裡「人」最大,怎麼「吃」最重要,所以「葯」字有「制約用艸」的意思。然而現代社會為拚經濟,捨「人」捨「吃」,藥/食變成「東西」,受詞變成主詞,少了人本就無需在乎風險。於是「藥」字鼓勵消費者「樂於用艸」,促銷商品可以無底線,用消費者的身體拚經濟。

缺少風險意識 社會將付出極大的代價。(作者提供)

但「人吃東西」是個完整的概念,不可切割。因為身體不會區分食品/藥品,或中藥/西藥。當「東西」品質不受制約(例如自主管理),促銷又不受約束時(例如NCC該監測廣告),不出問題才怪。個人出問題叫作傷身,社會出問題(萊豬、核食、疫苗、毒雞蛋、蘇丹紅、發芽馬鈴薯、毒油...)叫作流行病學,管理出問題叫作治國不專業。

《知識經濟產品》 且看,藥/食品不只是產品,還有說明書指定吃食的條件,因為知識經濟型產品潛藏著看不見的風險,產品出檯不當會造成海量的健康威脅。這風險是主管機關該預先把關的事,不該由消費者承擔,因為人民沒有專業知識來避免踩雷。

但我們的生活環境裡卻有許多怪現象,政府只做產品管理,不管風險預防。例如經濟部拚經濟,衛福部跟著讓食品製造業者自主管理,用人民的身體拚產品的經濟。

《政策如何影響風險的等級》 須知,論使用人口、使用機會、頻率及使用量,食品遠大於藥品。管理不善,風險的格局也將遠高於藥品。也就是說,食品管理的標準及嚴謹度不應低於藥品,對吧?

回想衛生署時代以產品管理為主,各局處自掃門前雪,缺乏橫向建構預防風險環境的觀念。扁政府時代,藥政處忙於落實藥事法規與管理的與時俱進,俾接軌國際,我們將「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從非GMP進化到GMP,cGMP,原料藥GMP,到PIC/S GMP,這一搞就花了五十年(1977迄今)。

GMP指的是政府公告指引(guidance),商家據以自建標準作業程序(SOP),所費不貲。GMP有所本,政府監督才有所據,人民才不會被作賤,這是一翻兩瞪眼的管理議題。

為落實GMP,我們將不合乎GMP藥廠所製造的所有藥品視為劣藥(2005年),增修藥事法刑罰入罪,負責人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2500萬元罰金(第82條)。我們也逆鱗美國商務部,逼出進口藥進口藥比照國產藥,海外GMP查廠。這一來,藥品許可證直接減半,市場秩序變得乾淨可控。

台灣藥政管理的進程就是一部為落實藥事法規接軌國際的演進史。(作者提供)

當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仍停留在違法裁處3-6萬罰鍰,並無刑罰入罪的階段。因為扁政府要拼經濟,主管機關只能繳械,權力下放讓製造商自主管理,經民間協會認證,提交衛生署核發微笑標章認證。

直到2014年九月餿水油事件爆發,馬政府增修該法將刑法入罪(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8,000萬元罰金,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時,已經晚了藥事法十年。該事件在2015年翻倒一個政權,翻倒舊政權的新政府上台後,食品廠商自主管理的政策依舊,直到現在。

餿水油事件筆者寫下《都是吃的 食品GMP應比照藥品GMP管理》。(作者提供)

食品有微笑標章認證卻一再出包,是政府不從根本上解決藥食雙軌、雙標管理的沉疴。藥、食品一國兩制/多制的荒謬,搞得舉國沸騰,然後船過水無痕,甚麼也沒解決。

《結論》 專業不入世,偽專業就會入世,這是現世報。國家拼經濟,那是經濟部的事,衛福部的角色該是平衡與預防經濟畸形發展傷害到人民,更不能隨政策起舞,用人民的身體拚經濟。本於消費者保護,現代人有權利要求政府落實保護人民,尊重人權,不然要它何用?人民頭家再不認真當頭家,縱容執政苟且,故事會一再重演。

*作者為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曾任台大醫學院藥學系教授及系主任、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長庚大學醫學院天然藥物研究所創所所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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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977年 / 2005年
  • 產品、服務:GMP認證 / 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