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0年,我大學畢業返鄉服務,而那年年底的縣長選舉,「陳定南」這個名字首次出現在宜蘭人的眼簾;該是拜民眾對過往國民黨腐敗的印象之賜,這個政壇的初生之犢就此嶄露頭角。陳定南就任縣長後一改官場惡規與陋習,讓人耳目一新。 在戒嚴時期,他就敢於挑戰中央的威權,把各機關人二的資料載到中興紙廠銷毀,電影放映前唱國歌的慣例也被他打破,彈性放假也是他首開先例,最後中央才從善如流成為常態;冬山河截彎取直後的景觀規劃,以及羅東運動公園的設置,他對外求才,讓後來親水公園及羅東運動公園,都在台灣公共工程中的評價甚高;為了整治水泥廠的污染,他用罰款聘了約僱人員駐廠,讓空污大幅改善,這也為他贏得「陳青天」的稱號;他對工作要求之嚴格,縣府甚至還有人以「酷吏」稱之,他拿著榔頭敲掉不合格構工的事,更讓縣民津津樂道。也因為他這樣的雷厲風行,讓「宜蘭經驗」成為台灣政壇的典範。 因為陳定南的「宜蘭經驗」,讓民進黨老愛把「綠色執政,品質保證」掛在嘴上,尤其在選舉時總會被拿出來談,(只是後來的綠色執政,拼命搞「看得見」的建設,最後倒成了「負債保證」)。四十多年過去了,陳定南老縣長在宜蘭已幾乎被「神格化」,(儘管也有人質疑他的「青天」有名不副實的嫌疑,但似乎也難撼動他在宜蘭人心目中的地位,所謂「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 他早已屬於全體宜蘭人的「遺產」,可是民進黨可不這麼想,總覺得那是他們的「私產」,只要選舉時就會被「抬出來」消費一番。當年林聰賢從陳定南的太太手中接過公事包,那舉動的確造成不小的轟動,但可惜林聰賢最後卻被冠上「林百億」的渾號,一輩子潔身自好的陳老縣長,若地下有知對此不曉得會做何感想。 到上屆江聰淵參選時又再玩了一次,只是已沒激起多大浪花。可能公事包的邊際效應遞減,這次林國漳就不再玩這套把戲了,但陳定南的光環可不願輕易放掉,索性來個與「陳定南之友聯誼會」同框。(陳定南於2006年辭世,次年陳定南教育基金會成立,他的紀念館也在2010年開館,只是怎麼隔了這麼久才想成立這個「聯誼會」,不由人不朝「因人設事」的方向想,莫非只為了替林國漳造勢而來?) 既然基金會搭起舞台,林國漳當然得「善加利用」, 他自稱「曾任陳定南縣長時期的律師」,但以時間點來推算,陳縣長在任是「1981-1989年」,而林出生在1968年,陳縣長卸任時,「林律師」恐怕大學都還沒有畢業吧,怎麼可能執業當律師?為了跟陳縣長「沾上邊」,這個「時間差」就看他要如何來圓?他又說自己「處理無數法律扶助與陳情案件」,讓他見證「陳定南對弱勢鄉親的關懷,以及為捍衛社會正義、不惜挺身維護人民權益的魄力」 這點也真令人費解,上網查一下就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成立於2004年,即便他曾當過法扶宜蘭分會的會長,但跟陳縣長的「交集」不知道是怎麼建立起來的?他說不敢自詡能成為「第二個陳定南」,他當然不敢,因為除了二人都有法律背景外,彼此實在完全沒有「可比性」,試想陳定南會讓自己身陷「謊話連篇」的漩渦中嗎?再拿風暴持續擴大的「毒油案」來說,或許是欽點他參選的賴清德,不但神隱一週才出面,甚至被踢爆與涉案廠商背後的金主「牽連甚深」。 而做為一個「德意志執行者」,他自然不敢隨便置喙。以戒嚴時期都敢挑戰中央權威的陳縣長,碰到這種事會當一隻縮頭烏龜嗎?當吳宗憲義正辭嚴在立院質詢時,我們的「林行政院顧問」,卻是開心地當個「受惠者」,在案情已爆發數日的7月3日,我們的行政院長還帶著一眾官員來宜蘭為他輔選,這種「私利重於公益」的行徑,想「效法」陳縣長,無疑是個天大的笑話。 這次宜蘭的縣長選戰,人設方面是「正派」與「正直」的對決,前者是個人的整體形象,也許是「不敢或沒有」做壞事,但卻未必敢「勇者無懼」地仗義執言;後者則是一個人的心理特質,一個秉性正直的人,絕對是「言所當言」,可能因有稜有角而少了圓融,但行事應該不會偏離正軌。所以若說「正派的人不一定正直,但正直的人不一定正派」,也大概會「雖不中亦不遠矣」。 金庸筆下的岳不群,在真面目未被揭露前絕對是「名門正派」的代表人物,比爾蓋茲在艾潑斯坦文件披露後,他大慈善家的「正派人設」可謂一夕崩塌,這該是「正派」人物所面臨的「風險」吧。回到宜蘭選戰來看,以林國漳自設的「正派」形象,卻對一個攸關民眾生命健康的食安事件噤若寒蟬,為了蹭陳定南光環而身陷「說謊」疑雲,說這樣的人會「正派」,有多少人願意相信?至少我個人是嗤之以鼻。 *作者為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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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民國70年(1981年) / 1981-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