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反毒油凱道大遊行」登場,無數民眾走上街頭,要求政府還給全民一個乾淨、安心的餐桌。這場遊行反映的不只是一次食安事件,更是人民對政府治理能力與行政公信力的深刻焦慮。
面對這波食安危機,朝野又紛紛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版本。然而,前食藥局長康照洲一語道破問題核心:「食安法制度充足,缺乏執行。」這句話,不只是食安政策的診斷,更點出了整個行政法治最值得深思的課題。
近年來,食品安全、能源供應、環境污染、公共工程、疫病防治、詐欺犯罪、交通安全、長照醫療、勞工保障等重大民生問題接連發生。人民感受到的,早已不是單一政策失誤,而是行政體系整體治理能力出現失能。
許多人習慣將問題歸咎於政治人物,或認為只是行政效率不彰。然而,從行政法學觀點來看,更值得探究的是:行政組織是否健全?行政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裁量是否合理?行政執行是否落實?人民權利是否真正受到保障?這些正是行政法學最核心的研究課題。
以此次食安事件而言,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歷經多次修正,建立了第一級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第三方驗證及第三級政府稽查的三級品管制度,並配合GHP、HACCP等管理機制,法制不可謂不完整。然而,中聯油脂仍發生重大食安事件,顯示真正的問題並非無法可循,而是風險評估不足、查核頻率偏低、中央與地方協調不足,以及行政執行未能真正落實。
因此,真正值得改革的,不只是法條,而是行政。
然而,目前大學行政法教育,仍偏重法條、判例及理論分析,對行政制度實際運作所產生的病理現象,著墨仍嫌不足。法律條文固然重要,但行政法存在的目的,不只是解釋法律,更在於解決人民每天面對的行政問題。
醫學有所謂「臨床醫學」,醫師不是只研究人體構造,而是透過真實病例診斷疾病、分析病因、提出治療方案,以恢復人體健康。行政法學亦應如此,不應停留於抽象法理,而應回到人民生活,從一件件真實行政事件中診斷制度缺陷、分析法律原因,並提出制度改革方案。這正是筆者倡議「臨床行政法學」的原因。
所謂臨床行政法學,就是以真實行政案例為研究素材,以行政法基本原理為分析工具,以改善行政制度、保障人民權益、提升治理效能為研究目的的新行政法學。
此次食安事件,就是最佳教材。從問題油品流向公布、中央與地方權限分工、資訊公開、產品下架、行政裁罰、消費者救濟,到跨部會危機處理,每一環節都涉及行政法的重要制度。若只停留於政治攻防,而未從行政制度檢討原因,類似事件仍將不斷重演。
同樣地,疫情期間的疫苗採購、防疫命令、隔離措施、資訊揭露、人民財產補償;能源政策與缺電危機;環境影響評估、都市更新、土地徵收;交通安全、數位治理及人工智慧監理等,無一不是臨床行政法學的重要研究素材。
行政法不是冰冷的法條,而是人民每天都在接觸的法律。人民出生辦理戶籍,入學接受教育行政規範,就業受到勞工行政保障,生病涉及健保行政,創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購屋涉及地政行政,退休涉及退撫行政,甚至身後還有殯葬行政。可以說,行政法與人民一生相伴。
因此,可以說:行政管生,也管死;而且是從生管到死!
這句話並非誇飾,而是行政法最真實的寫照。行政權幾乎涵蓋人民生活所有面向,其治理品質直接決定人民生活品質,也直接影響國家競爭力。
然而,行政權愈龐大,愈需要法律拘束。行政法最大的使命,不是賦予總統及行政院更多權力,而是要求總統權及行政權要依憲統治、依法行政、程序正當、比例適當、公平合理,並接受立法、司法及人民監督。行政法真正保護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
因此,未來行政法研究,不宜再停留於抽象理論,而應建立完整的臨床行政法學體系,包括臨床行政組織法學、臨床行政程序法學、臨床行政作用法學、臨床行政執行法學、臨床行政罰法學、臨床行政救濟法學、臨床危機治理法學及臨床地方自治法學,使行政法真正走出教室、走進社會、走入人民生活。
筆者近年提出《臨床憲法學》,希望透過真實案例診斷國家憲政是否健康;如今更期待建構《臨床行政法學》,以真實案例檢驗行政制度,以法律方法改善公共治理,以制度改革保障人民權益。
人民需要的,不只是更多法律;行政需要的,也不只是更多機關。人民真正需要的是法律被落實、制度被執行、行政真正守護人民!
當行政法走向臨床,行政才能真正落實;當行政真正回應人民,民主法治才能真正實現,也才能真切保障人民合乎人性尊嚴的生存權、健康權,與充足美好的生活權!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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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725反毒油凱道大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