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前往外縣市尋找工作機會時,常因為遠距離帶來的交通費、搬家費與高昂租屋開銷而猶豫不決。為了鼓勵失業者開拓異地職缺,勞動部特別推出了「跨域就業津貼」。這項計畫協助解決民眾異地就業的各項財務障礙,提供從求職面試到正式受僱期間的完整資金支持,各項項目加總試算最高可拿到12.6萬元的補助。 異地求職誰能申請?不只年輕人能拿,中高齡失業者也符合資格 許多人常誤以為這項政策是年輕人的專利,但實際上適用範圍相當廣泛。申請條件包含18至29歲初次尋職的本國籍青年、失業滿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的中高齡失業者、一般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以及失業的高齡族群。只要屬於上述身分,且擬就業或受僱地點與原本日常居住處所的距離達到30公里以上,就具備申請門檻。 各項津貼可以拿多少?租屋、搬遷與交通補助試算一次看 這項津貼在「面試求職」與「正式受僱」兩個階段都有提供資金幫忙。在前往異地面試時,每次可請領500元至1,250元的求職交通補助金,每年最多能申請4次。順利錄取且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滿30日後,則可依個人需求請領受僱階段的補助。 受僱階段的補助項目相當多元,包括每月最高5,000元、最長可領12個月的租屋補助金(總計最高6萬元);一次性給付最高3萬元的搬遷補助金;或是每月1,000元至3,000元的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最長12個月,總計最高3.6萬元)。將租屋、搬遷與面試交通各項金額合併試算,最高可抱回12.6萬元的補貼金額。 申請有哪些限制?里程距離規定與注意事項提醒 申辦時有幾項重要規則必須遵守。首要條件是工作地點與原本的居住處所必須相距30公里以上;如果選擇申請租屋或搬遷補助,新租屋處或新居住點與工作地點的距離則必須在30公里以內。此外,租屋補助金與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兩者可以互相變更申領,但合併計算的領取期限總共以12個月為上限。 申請人同時負有據實揭露的義務。若本身具有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必須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主動填表揭露,如果未依法揭露,將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要怎麼順利領到補助?五大申辦步驟報你知 申請流程必須嚴格遵守「先登記、後推介」的規定順序辦理。首先,民眾必須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第二步是由就服人員進行專業諮詢,並開立介紹卡推介適當工作;第三步是前往指定的推介地點進行面試,此階段可請領求職交通補助;第四步為順利獲得錄取,並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受僱滿30日;最後一個步驟,則是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搬遷費用收據或交通發票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正式提出津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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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キャンペーン
  • 產品、服務:跨域就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