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2024年7月31日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預計將於同年9月15日正式施行。此項共計19條的新規,旨在規範出入境管理並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
然而,新措施賦予官方更明確的限制出境權力,包括對涉及出口管制或技術安全者可直接禁止出境,且相關裁量權下放至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引發外界對出境許可審查標準與透明度的關注。
根據新規第4條明確規定,中國公民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且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國務院商務等主管部門有權決定「不准其出境」。
此外,出入境申請流程也出現重大轉變。過去主要依賴紙本填表,自9月15日起,申請人必須配合移民管理機構的詢問,以確認其出境身分與事由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單位或個人所開具的邀請函或證明文件,出具方須對其真實性負責,並配合移民管理機構與簽證機關進行核實。
值得注意的是,執行相關職務的「移民管理機構」範圍,明確包含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過去常被批評缺乏透明度的「邊境控制」措施,此次將有明確法律依據。
對於依法決定不准出境的人員,決定機關應及時通知移民管理機構,並向當事人書面告知事實、理由與救濟途徑。但規定中設有例外條款:若「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刑事案件偵查等情形」,官方可以不告知當事人。
針對海外旅遊風險,官方也完善了安全風險提示機制。若中國公民準備前往最高風險等級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國家或地區,「必要時應當勸阻其前往」。
針對外國人管理部分,若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因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處罰,移民管理機構可決定在其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1至5年內不准其入境。
同時,新規也針對出入境仲介服務、移民與留學機構加強管理,相關機構與人員須全面實行備案管理制度。
中國司法部、公安部及國家移民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為打擊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活動,並防止違規技術外流以維護國家產業與技術安全,是本次修訂的主要考量。
主要規定與影響摘要:
- 施行日期:2024年9月15日(7月31日公布) - 審核流程變更:須配合移民管理機構詢問,核實出境意圖與身分真實性 - 出境限制條件: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恐危害產業與技術安全者 - 執法權力下放: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執行 - 免告知條款:若涉及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可不告知當事人 - 外國人違規懲處:非法出入境受罰者,處罰完畢後1至5年內禁止入境
常見問題(Q&A):
Q1:中國出入境管理新規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A:該規定於7月31日公布,將於2024年9月15日正式上路施行。
Q2:哪些人可能會被中國官方依法限制出境? A:除了涉嫌違法犯罪外,新規明確點名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且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與技術安全的人員,主管部門可決定不准出境。
Q3:被限制出境一定會收到官方通知嗎? A:原則上機關應向當事人書面告知事實與理由,但若官方認定告知「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則依法可以不告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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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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