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陳部長和高鐵公司史董事長7月30日前往日本迎接新的高鐵列車,12列新車將從明年7月以後陸續上線,希望能改善最近高鐵擁擠的情形。高鐵目前日運量約22萬人次,尚未達到當年台高公司投標時預估的24萬人次。然而車輛增購時程較為落後,造成部分時段車廂擁塞到已經傷害服務水準的程度。購車較緩,主要因為原車廠商要先供應日本國內舉辦奧運會的需求,但也不無票價多年未調整,公司財力有限的原因。
說高鐵未調票價,並不完全正確。2013年10月曾調高9%,但2015年12月又降回原票價。這樣戲劇性的作法顯示高鐵公司的營運已經無法自主,難以依商業決策,甚至無法循合約協商。
其後,2015年5月政府主導高鐵公司財務改革,經由債權介入,主導公司董事會,隔年高鐵公司上市,人事和營運大權已經轉移至政府手中,成為實質國營公司。
高鐵變便宜了!
國營化的十年間,高鐵愈發政治化,愈不敢調高票價。等於通車20年來實質未漲價,相對其他物價與所得,對一般人而言,高鐵變得更便宜,民眾也越來越將高鐵視為大眾化交通工具。
同期間,主管機關並未有效整合高鐵通車後的運輸分工。一方面任由台鐵在購車與票務上維持與高鐵競爭的心態;另一方面又未補助城際客運升級,加上疫情期間宣導減少搭乘公共運輸,疫後也無積極作為,幾乎完全放棄挽救公共運輸。於是,高鐵受寵,非高鐵被忽視,一來一往,造成高鐵營運一枝獨秀,也加速了列車不足的窘境。
以上大致回顧高鐵公司在迎接新車背後的遺憾。那麼展望未來呢?
高鐵是依BOT模式興建的。
國營思維下,不調票價就是照顧乘客,就是政治正確。但我們的高鐵系統另有重大特性,不宜因人事而忽視。高鐵建設於1998年簽約,2007年通車,屬於BOT合約,由民間集資興建(B),營運(O)一段期間後,再歸還(T)國家。服務內容與起迄地點皆有明文規定。即使是官派董事長,也僅能在合約範圍內履行職務。
宜蘭案的規劃程序混亂,可行性研究並未送交國發會審議,以致於究竟此建設是政府興辦,還是要另立BOT,未能及早討論。直到去年綜合計畫送交環評,財政與國發部會才於7月匆匆交換意見,等於補辦協商。但後續太過複雜,至今仍未有定論。(我們難以相信政府竟以如此方式規劃與核定3500億元的計畫!)
宜蘭案趕辦混戰中最令人擔憂的是營運問題。高鐵延伸不只是鐵道工程,更是運輸服務,必須有組織負責將列車與西部走廊銜接營運。「那會是誰?」
鐵道局表示高鐵效益大、乘客多,主張週末每小時應開五班車(比桃園還密集?)。但這僅是鐵道局單方面說法,營運單位是否有正式背書?(屏東案曾有鐵道局提出的左營線,後來也因營運顧慮而放棄,改由新院長否定舊院長的決策。可見工程師的片面假設難以周全。)
營運大事,不僅涉及運量與調度技術,更困擾於法律與財務問題!長達60公里的「盲腸線」誰都擔心虧損,要如何以BOT模式招商?民間無意願,政府又要依什麼法源編列預算?在什麼條件下才能談成OT(營運-移轉)?
這些關鍵問題尚未形成共識,就將畫餅當作大禮送進選舉議程,簡直是胡鬧!
尋求共識的對象,理應是高鐵公司。今日的高鐵公司再怎麼國營化,董事長也無權承接超越原合約、無法源、無條件的政治任務吧?
宜蘭案與屏東案爭議多年,據了解高鐵公司極為謹慎,未曾正式承諾相關後續責任。但上週院會後,高鐵公司發言人卻表示將配合宜蘭案?不知此舉經歷何種發布程序,是否為長官授意?其中存在嚴重的公司治理缺失!公司獨董乃至小股東都應出面要求徹查,是否有損害公司利益與商譽之虞。
台灣的高鐵作為全球最大BOT案之一,曾經是台灣的驕傲。營運期間雖有財務調整,但從未改變原合約。期盼後繼主事者不辜負先輩努力,維護品牌尊嚴。
*作者為前交通部長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高鐵公司
- 原文日期:7月30日 / 2013年10月
- 產品、服務:高速鐵路運輸 / 列車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