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市場交易環境變化,台灣證券交易所今(3)日宣布修正有價證券注意暨處置制度,重點包括縮短處置期間、調整分盤撮合時間,以及提高高價股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等3大措施,預計自2026年8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證交所表示,此次修正是綜合考量近期市場變化、制度實施成效及各界建議後所做的調整,未來也將建立每半年定期檢討機制,持續因應市場環境變化。

證交所3大修正重點一次看

一、縮短處置期間 第一次及第二次(含)以上遭發布處置之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由原本10個營業日縮短為5個營業日。 若遭發布處置的有價證券,在計算發布處置基數期間內,同時因當沖交易占比過高而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處置期間由原本12個營業日縮短為7個營業日。

二、分盤撮合時間縮短 第一次及第二次(含)以上遭發布處置の普通交易有價證券,其撮合作業時間將比照現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取代原本約每5分鐘或20分鐘撮合一次的方式。

三、高價股注意交易標準提高 證交所同步修正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第11款「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標準」。 依修正後規定: 股價超過1,000元者,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須達300元以上,才可能適用相關規定。 股價超過2,000元後,改採每1,000元為一級距,每增加一級距,價差標準增加150元。 舉例而言: 股價1,000元至2,000元:價差標準300元。 股價2,000元至3,000元:價差標準450元。 之後依此類推。 相較舊制,原本只要6個營業日價差達100元以上即可能適用,且每500元股價僅增加25元門檻,新制明顯提高高價股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的標準。

8月10日起立即適用新規定 證交所表示,自修正規定實施日起,仍在處置期間內的有價證券,也將立即適用新制度。 若依新規定已符合處置日數者,自8月10日起立即解除處置。 若尚未達新規定處置日數者,則持續處置至滿5個營業日(或7個營業日)為止。 除變更交易方法及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者外,其餘受處置有價證券,自8月10日起均改採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

證交所:未來每半年定期檢討制度 證交所表示,注意暨處置相關規定未來將建立定期檢視機制,原則上每半年檢討一次,以因應國內外市場情勢及交易環境變化。 另外,本次修正相關規章內容,以及適用新規定後調整處置期間及撮合作業時間の有價證券資訊,也將公布於證交所官網首頁「公布注意暨處置新規定專區」,提醒投資人交易前可先留意相關資訊。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026年8月10日
  • 產品、服務:有価証券取引制度 / 投資者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