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書揭露,台灣糖業公司(台糖)早在5月即透過檢驗發現中聯油脂提供的原料粗油含有超標的致癌物「苯駢芘」,然而台糖並未向主管機關通報,僅要求中聯更換貨品,此舉引發外界廣泛批評。

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表示,台糖所採購的是「原料」而非「成品」,因此依法無強制通報義務。次長林靜儀進一步強調,藍營將「半成品」與「成品」混淆,質疑「難道這麼想替已被罰的中聯抱不平?」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於今(3)日上節目《千秋萬事》時,直接拿出衛福部於2024年3月1日針對「蘇丹紅事件」所發布的新聞稿予以反擊。文中清楚載明:「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通報,違反者最高可罰300萬元」。陳菁徽質疑,同樣是原料問題,為何過去嚴格要求通報,如今遇到台糖卻自動放寬標準,顯見前後標準不一,形同雙標護航。

針對外界質疑台糖未通報毒油一事,林靜儀解釋,該批油品屬於「未精煉」的粗油半成品,且最終並未完成交易。台糖基於品質與契約規範,在取得半成品原料時即設有自訂的嚴格檢驗標準,以確保後續精煉出的成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2024年5月11日,台糖至台中中聯採樣後發現不合格,立即拒收該批問題原料,使其從未進入台糖的工廠、倉庫,也未參與任何運送與加工程序。

林靜儀強調,《食安法》明文規範並依法開罰的對象是「食用油脂成品」;至於半成品或精煉前的原料管理,則屬於廠商是否落實「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的自主管理範疇。她批評部分傳言刻意模糊兩者界線,反問「難道真的這麼想替被罰的中聯說話?」

陳菁徽則怒嗆,真正想幫中聯說話的人正是林靜儀本人。她指出,林靜儀不僅曾邀請中聯人員開會,至今仍未公布會議錄音,也拒絕公開衛福部監視器畫面,內部許多人都看不下去。她強調,透明才是解決爭議的唯一途徑。

她更重申,根據衛福部食藥署2024年3月1日發布的「蘇丹紅事件」新聞稿,早已明定「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通報」,違者可處最高300萬元罰鍰。如今面對台糖卻轉變立場,明顯標準不一,令人質疑是否有政治護航之嫌。

陳菁徽進一步質疑,台糖驗出致癌物超標高達七倍卻毫無作為,是否代表類似情況屢見不鮮,已將其視為常態?過去十年,衛福部編列數百億食安預算,更投入50億元前瞻計畫經費興建「食安大樓」,結果專家會議竟讓業者列席,甚至讓已被收押的中聯主管比全民更早得知「20%致癌油品不用下架」的決議。而參與會議的七位食安專家名單至今仍遭保密,完全缺乏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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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灣糖業公司 / 中聯油脂 / 衛生福利部
  • 原文日期:5月11日 / 3月1日
  • 產品、服務:食用油 / 食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