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第六屆委員任期於7月31日屆滿,但立法院預計要到9月29日才會進行第七屆監察委員的記名投票,意味著監察院將面臨近兩個月的職權空窗期。監察院於8月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立法院尚未行使監委同意權之前,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陳情業務仍照常運作,民眾可透過臨櫃、郵寄或網路方式提出陳情,所有案件均會正常收件與登記,並先行審慎研析內容,待監察委員到任後,再依法續行辦理。

然而,由於目前尚無監察委員就任,因此暫時無法進行監察委員接見民眾、立案調查、審議程序等職權行使事項。監察院強調,作為「陽光四法」的執行機關,有關申報受理、資訊公開、民眾檢舉、法令諮詢、查閱服務、授權介接、法令宣導及廉政專刊等一般行政服務,仍維持正常運作。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7月31日
監察院第六屆委員任期於7月31日屆滿
9月29日
立法院9月29日才會記名投票監察院人事
3日
監察院今(3)日表示

但由監察委員組成的廉政委員會目前無法成立與召開,相關的違規案件審議、裁罰與行政處分作業亦暫停進行。因此,依「陽光四法」應公告的違規裁罰資訊,也將暫緩發布。

監察院呼籲,為維護人民陳情權益、監察權行使、廉政監督功能及國家人權保障機制的正常運作,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第七屆監察委員的人事同意權案及相關預算審議,使監察院各項法定職權得以依法確實行使,確保人民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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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政治
  • 相關組織:監察院 / 國家人權委員會 / 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