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6年縣市長選舉腳步進逼,延燒多時的重大食安事件——中聯油脂「毒油案」仍未平息。如今最新爭議更燒向台糖,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書揭露,台糖早在5月就驗出中聯供應的原料油苯併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

對此,作家漂浪島嶼今日(4日)在臉書以「毒油責任甩鍋大賽」為題發文指出,經濟部宣稱台糖購入的是尚未精煉的半成品原料,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對象為「產品」,因此台糖並非法定通報義務人,不該無限上綱要求其通報。此說法引發輿論沸騰,譴責政府與台糖藉法律文字遊戲卸責。漂浪島嶼進一步指出,這種「無法定義務」的邏輯,同樣可套用於台中市政府。

為何「毒油案」延燒至今?台糖為何引發質疑?

此案已擴大為是否涉及延遲通報、隱匿檢驗結果等司法調查。繼苦茶油爆出苯併芘超標後,近日台糖被揭發早在5月即驗出中聯供應的原料油含有超標致癌物,卻僅通知中聯退貨,未向主管機關通報。此舉讓「誰最早知情」、「是否依法通報」成為案件最新焦點。

台糖強調,當時驗出的產品屬於尚未精煉的「大豆粗油」原料,非可直接食用的成品食用油,依《食安法》並非法定通報義務對象。公司在取得SGS報告後,已依契約拒收該批原料,該批油品始終存放於中聯油槽,未運送至台糖廠區,也未進入任何生產製程,更未流入市售產品。

台糖真的沒有通報義務?油品出包誰該負責?

針對台糖遭質疑知情未報,經濟部長龔明鑫3日受訪時表示,若地方政府事前加強查驗,不良廠商應會警覺,或可避免事件發生。他也強調,台糖僅是買方,非行政查驗機關,亦非法定通報義務人,依法應由中聯公司向所在地政府通報。

漂浪島嶼在文中批評,雖然《食安法》規範地方政府有查驗責任,但苯併芘並非法定必檢項目,未抽查或長期不查,其實都不違法。綠營持續砲轟台中市政府怠忽職守,那麼台中市府同樣可比照台糖,主張「無全查義務」,拒絕無限上綱的徹查要求。

他痛批,既然官員聲稱地方多一份心力就能避免毒油上市,那台糖若及早通報,民眾也能少吃一口毒油。如今中央與地方皆搬出法律條文,理直氣壯宣稱「無義務」,卻要求他人多做,正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雙重標準。

他酸道,業者若隱匿致癌毒油,無需全數檢查、無需通報民眾也無需擔憂,因為正如官員所言「又沒逼你吃」。高等檢察署已說明,行政機關不得對法律解釋無限擴張,法律責任最終仍須由法院判定,非官員說了算。

他總結,若企業與政府死不認錯,一味搬法條切割責任,終將難逃法律究責。除了可能面臨懲戒與刑責,更可能因全民怒火使投票變成復仇工具。屆時才會明白,人民沒有政治愚忠的義務。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糖 / 中聯油脂
  • 原文日期:5月 / 2026年
  • 產品、服務:大豆粗油 / 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