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團提出修法提高新制勞退雇主提撥率的訴求時,社會立即出現熟悉的論調,例如企業成本將增加、投資意願將下降,以及中小企業恐難承受。然而,每逢涉及勞工權益改革,總有人習慣先替企業計算成本,卻少有人願意替全國近八百萬新制勞工算一算退休後的人生。 當成本成為唯一衡量標準,真正被忽略的是廣大勞工數十年辛勤付出所累積的經濟價值,以及他們老年生活最基本的保障。 勞退制度存在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為了降低企業的人事成本,而是為了保障勞工退休生活,避免勞工在人生失去工作能力時,陷入貧窮與對於國家的依賴。今天提高雇主提撥率,不應被視為企業額外負擔,而是對長期偏低退休保障的一次必要修正,更是國家實現勞權正義,重新分配經濟成果的重要一步。 保障勞工退休權益,不該永遠停留在最低的標準 台灣勞工長年面臨低薪、高工時與退休保障不足的三重困境。勞退新制實施以來,雇主依法提撥薪資六%,雖然建立了退休金個人專戶制度,但歷經二十餘年的物價上漲、薪資停滯與人口高齡化,六%提撥率早已無法支撐勞工退休後二、三十年的生活所需。 許多勞工終其一生努力工作,到退休時才發現帳戶累積金額有限,根本不足以支付醫療、照護、居住與基本生活開銷。這並非個人不夠努力,而是制度設計本身存在保障不足的問題。 然而,每當提高提撥率的討論浮上檯面,反對聲浪總是強調企業負擔增加,卻鮮少討論勞工退休所得不足所帶來的社會成本。當大量退休人口收入不足,最後仍須依靠政府補助、社會救助及家庭照顧,其實只是把企業今天應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全民納稅人及下一代。 退休保障不是福利,更不是恩惠,而是勞工工作數十年的延伸報酬,企業今日的獲利,來自勞工每天創造的價值。因此,勞工年老後擁有基本生活保障,也是勞動權的重要一環。故提高雇主提撥率,正是回歸制度保障勞工的初衷,而不是對企業的懲罰。 企業共享經濟成果,不能只分享利潤而不談保障 近年來,政府要員頻頻以亮眼的經濟數據,鋪陳引以為傲的執政成績。顯見台灣經濟持續成長,不少企業營收、出口與獲利屢創新高,上市櫃公司更頻頻公布亮眼財報,股東配息創下歷史紀錄。然而,經濟成果真的公平分配了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企業可以提高股東股利,可以增加高階主管薪酬,可以擴充資本投資,但當談到提高勞工退休提撥率時,卻立刻以成本增加作為反對理由。這樣的邏輯,其實反映出台灣長期存在的分配失衡問題,即企業願意分享利潤給股東,卻不願分享成果給勞工。 沒有勞工,就沒有企業的生產力,沒有第一線員工,哪裡來企業的競爭力。原因無他,企業獲利從來不是資本單方面所創造,而是勞資共同努力的成果,當企業享受經濟成長帶來的利益時,理所當然也應當同步承擔起,提升勞工退休保障的責任。 觀察國際勞動人權趨勢,早已將員工福利、退休保障及人才留任視為核心競爭力,而不是成本負擔。而提高提撥率,短期或許增加部分人事支出,但長期而言,有助於提高員工向心力、降低流動率及穩定勞資關係,更能建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因此,勞退提撥率的提高,不只是社會正義,更是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投資。 提高提撥率既合法,更符合社會公平與制度正義 從法律角度而言,勞工退休制度本就是透過法律規範,要求雇主負擔一定比例的退休提撥責任。提撥率並非不可調整的固定數字,而是可以依據社會經濟變遷、人口結構及退休保障需求,透過民主程序進行修法。因此,提高提撥率不僅具有法律依據,更符合國家保障人民生存權、工作權及社會安全制度的憲法精神。 過去多年,企業享有全球化紅利、科技進步及生產效率提升所帶來的利益,但勞工所得成長幅度卻遠遠落後。例如,企業對於員工的業績目標訂定,要求每年成長,然而薪資與福利待遇,以及退休保障,卻未見同步跟上。因此,退休提撥率若始終停留在制度設立時的水準,無異於用二十年前的標準,面對今天完全不同的經濟環境。 真正合理的制度,應該隨著社會發展同步調整,而不是讓勞工獨自承受通貨膨脹、高齡化及退休貧窮的風險。當然,有人擔心提高提撥率將削弱企業競爭力,但真正決定企業競爭力,從來就不是壓低勞工保障,而是創新能力、技術升級、管理效率及人才培育。如果一個企業的競爭力,只能建立或依賴在犧牲勞工退休權益之上,那麼問題並不在提撥率,而在企業本身的經營模式。 總而言之,一個先進的國家,不應把勞工保障與經濟發展視為零和競爭,而應以制度促使勞資共同成長。唯有建立合理、公平且具前瞻性的退休制度,才能真正打造永續經濟與穩定社會。 政府與企業應將退休保障視為投資,而非成本 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率,不是政府對企業加重負擔,而是國家對勞工退休權益的必要修補,也不是懲罰企業,而是重新校正長期失衡的所得分配,更不是經濟發展的阻力,而是建立社會信任與永續競爭力的重要基礎。 真正值得擔心的不是企業多提撥幾個百分點,而是數百萬勞工努力工作一輩子,退休後卻仍難以維持基本生活,如果制度始終無法保障勞工老年尊嚴,再高的經濟成長數字,也只是少數人的繁榮。 因此,本文建議政府應勇於推動改革,並以更完整的配套措施落實退休保障制度。第一,應循序漸進提高雇主法定提撥率,建立明確的調升期程,讓企業有充分調適時間,也讓勞工看見退休保障逐步改善的希望;第二,應針對中小企業提供階段性輔導與租稅配套,協助企業完成制度轉型,而非以降低勞工權益作為支持企業的唯一方式;第三,應建立定期檢討機制,依據薪資成長、物價變動、人口高齡化及退休所得替代率等指標,適時調整提撥制度,使退休保障能隨社會發展同步提升,而非停留在過去的制度框架。 退休保障不是成本,而是社會文明的尺度,提高雇主提撥率,不只是制度改革,更是國家對每一位勞工多年辛勤付出的基本承諾。本文呼籲唯有讓經濟成果真正由勞資共享,讓退休生活不再充滿焦慮,台灣才能走向兼顧競爭力與社會公平的永續未來。 蔡英文前總統於2016年,處理《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時,面對勞團與社會抗議,義正嚴詞表達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時至今日,全國近八百萬新制勞工,刻正檢驗著民進黨政府對於勞動政策的態度與決心,也正是兌現當年承諾的絕佳時機。 *作者為獨立記者、勞權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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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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